{{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公務人員陞遷法第8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5項規定辦理。
二、旨揭票選事宜說明如下:
(一)應票選名額:4人,以候選人得票數較多者為當選,未獲當選者,依得票順序列為候補委員,得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票選委員離職時,由候補委員依序遞補之,不另行補選。
(二)候選人及選舉人資格:本府各處及統籌辦理甄審之所屬機關、學校編制內公務人員(不含雇員、人事、主計及政風人員)。
(三)候選人產生方式:須具候選人資格,由本府各處(不含人事、主計及政風處)及機關、學校推薦代表1人;未獲推薦者,亦得自行登記參選。
(四) 投票時間及方式: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投票,每票最多可圈選2人,選舉人投票訂於109年12月8日(星期二)至12月10日(星期四)於人事服務網ECPA(網址https://ecpa.dgpa.gov.tw/)辦理網路投票。
三、如有人事服務網ECPA之網路投票問題,請洽人事辦理。
四、檢附「新竹市政府110年甄審委員會票選委員各機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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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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