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1.民政單位進行居家檢疫關懷作業時,提醒民眾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6至第7天執行快篩,並依收到之簡訊說明回傳結果,外籍人士、境外生及入住集中檢疫所者,則請警政單位外事警察、校方及集中檢疫所協助提醒。
2.快篩陽性之民眾應主動聯繫現居地之地方政府衛生局,並透過雙向簡訊依附件2說明回報快篩結果,回報結果將匯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接觸者健康追蹤管理系統」(簡稱Trace系統),地方政府衛生局於接獲民眾主動告知或Trace系統通知(系統功能刻建置中尚未完成前將由本中心另以電郵通知,建置完成後另函告知配合辦理事項)為快篩陽性對象時,請協助安排其至指定採檢院所進行PCR採檢及視需要安排就醫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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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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