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10033428號函辦 理。
二、為協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與教學之規劃及推動,提 升中小學教師學習社群之運作及成效,教育部委請臺北市 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111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培訓採分階課程辦理,初 階課程旨在培養社群召集人之領導力、對話模式及對話技 巧;進階課程著重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轉型之素養與 動能;高階課程在培養社群召集人帶領社群永續發展之素 養與動能。
四、旨揭培訓計畫重點如下(如附件1):
(一)課程期程自111年5月至8月舉行,於北、中、南、東分區 辦理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另離島地方因人數較 少,由教育部逕予辦理社群召集人培訓。
(二)推薦培訓之教師須具備以下任一資格:
1、曾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 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
2、曾擔任國教輔導團員、地方輔導群教師或各縣(市) 優秀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
3、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 項之教師。
4、曾擔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並獲各縣 (市)政府教育局(處)薦派之教師或校長。
(三)建議分階課程參與對象:
1、初階課程:適合首次參加社群召集人培訓課程之學 員。
2、進階課程: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培訓初階課程之 學員。
3、高階課程: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培訓進階課程之 學員。
(四)培訓方式:採講解、實作、演練、教材設計、試講、分 享、意見溝通與回饋(離島辦理之召集人培訓無試講課 程)。
五、本府將依所屬區域薦派跨領域、主題及各領域符合資格之 高中、國中及國小教師(國小、國中、高中至少各10人以 上):
(一)北一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
(二)北二區: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三)中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四)南一區:高雄市、屏東縣。
(五)南二區:嘉義縣、嘉義市、臺南縣。
(六)東區:花蓮縣、臺東縣。
(七)金門:金門縣。
(八)澎湖:澎湖縣。
(九)連江:連江縣。
(十)另報名學員可視情況選擇研習之區域。
六、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請有意參加者,填妥報名表(如附件2)於111年4月19日(二)前回傳至電子信箱05338@ems.hccg.gov.tw以便彙 整本市名單。
(二)預計於111年4月26日另發函予本市受薦派之教師於111年 4月29日(五)前,至Google表單填寫個人相關資料(網 址:https://sites.google.com/go.utaipei.edu.tw /111)
七、課程相關資訊參考(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 /go.utaipei.edu.tw/111)。
八、本計畫目前以實體課程規劃,為落實防疫,將要求學員全 程戴口罩、量額溫及實聯制,並視疫情情況若持續升溫, 以滾動方式改為全程線上課程代替實體課程。
九、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計畫助理臺北市立大學教育 行政與評鑑研究所,陳鈺珊助理:(02)2311-3040轉 8435,cys3150@go.utaipei.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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