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處|
(一) | 課程內容包括科技在視障教育的應用(36小時)、視覺障礙教材製作與教法(72小時)及視覺障礙融合教育實務(18小時)共計126小時。三門課修業期滿成績合格且缺課時數皆未逾每門課時數(含)之六分之一者,由國教署核發研習證明書。 |
(二) | 研習日期:111年7月18日至111年9月20日。 |
(三) | 研習地點: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博愛樓(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為主,僅視障融合教育實務運作觀摩地點暫定臺北市立五常國小。 |
(四) | 報名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學生助理人員或資源班行政助理,且有輔導視障生者,依以下順序錄取: |
1、 | 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源班正式教師、巡迴輔導班正式教師。 |
2、 | 普通班導師,且班上有視障學生者(須為正式教師)、輔導教師或專任輔導教師(須為正式教師)。 |
3、 | 普通班視障學生之學生助理人員、資源班行政助理或私立高中特教行政助理。 |
4、 | 普通班或資源班代理教師,不限科別及教師證,但不可為兼課或實習教師。 |
(五) | 課程未逾15人報名則不開班;錄取人數最多30人,超過者依前述錄取順序及送件時間列備取序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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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6-21
{{ $t('FEZ014') }} 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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