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處|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7日臺教社(二)字第1110120472號書函辦理。 |
二、 | 為宣導擅帶離家相關法律諮詢及合作父母共親職的觀念供民眾知悉,委託兒盟辦理遭擅帶離家兒少協尋服務,並已製作旨揭文宣品2款。 |
三、 | 本文宣電子檔同步置於衛福部社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主題專區/家庭支持/未成年子女遭父母(或親屬)擅帶離家失蹤案件服務專區/宣導品)(網址:https://www.sfaa.gov.tw),歡迎逕行下載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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