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6月17日府人考字第1140103207號函辦理。
主旨:行政院函以,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 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6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463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修正「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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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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