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受理日期自114年12月15日截止。
二、本案符合資格者係指申請者為身心障礙者或特教學生(非 指父母是否為身心障礙者)。
三、申請表須用電腦打字。可E-mail:j120360@ms25.hinet.net 索取報名表。
四、申請案須函附申請單位公文,寄或送至本會收。
五、本次障友獎學金頒發總金額約計新臺幣50萬元。
六、偏遠地區採訪視時直接發給,其他則在115 年4月期間於 本會會員大會公開發給(另行通知受獎者)。
七、檢附實施辦法及申請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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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01|
{{ $t('FEZ005') }}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