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5年5月11日府人考字第1150082181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修正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Q&A(115年5月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5年5月4日總處培字第1150014924號函辦理(併附原函)。
二、旨揭Q&A 業同步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路徑:政策與 業務-培訓考用處-差勤獎懲),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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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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