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 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 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新竹市初賽】摘述如下:
(一) 承辦學校:新竹市立虎林國民中學。
(二) 初賽收件、退件及評選日期:
1、 收件:115 年 9 月 10、11 日(週四、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3時止(實施計畫拾陸、附則:各校組別送件時間) 。
2、 退件:115年 10 月 15、16 日(週四、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3時止(實施計畫拾陸、附則:各校組別退件時間) 。
3、 評選:由本府聘請相關專家學者擔任,自115年9月29日至10月2日辦理初賽評選事宜。
(三) 初賽組別及類別:
1、 國小組: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版畫類、水墨畫類共六類。
2、 國中組、高中(職)組︰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 版畫類共六類。
三、 參賽各校請詳閱實施計畫內容並週知所屬,並請務必於規定時間指派相關承辦人員親送(避免因貨運寄送過程作品受損衍生爭議),送件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教師課務自理),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四、 另書法類由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依初賽主辦單位通知參加現場書寫(請參閱現場書寫簡章),將現場書寫作送達全國賽主辦單位進行決賽。
五、 隨函檢附實施計畫相關表件含報名表附表、保證書、 各類組送件作品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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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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