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
1. 設籍新竹市之在學清寒子弟
2.低收入戶。若無可檢具學校校長及導師證明文件
3.成績標準:
(1)前一學年學業總成績平均70分以上。
(2)前一學年未受小過以上處分。
4. 入學新生以畢業學校最後一學年之成績審查之。
5. 若上述條件相同時,以德行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二、名額: 本校3名。
三、獎助金額: 每名3000元。
四、申請時間: 本校申請至9/23(一)放學前,請備妥推薦書涵、申請書、前一學年成績單、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低收證明或學校導師證明文件交至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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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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