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
(一)前學年之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
(二)前學年德行評量未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者
(三)轉學生及新生以畢業學校最後一學年之成績審查之
(四)若上述條件相同時,以德行評量較高者,優先錄取。
二、名額
新竹市公立國中生合計10名。
三、獎助金額
每名2000元。
四、本校申請時間: 9/23(一)止
五、申請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單
(三)學生證影本
(四)新竹市各區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依據該學生之家庭經濟狀況出具導師推薦函。
(五)學校之推薦書涵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8-30|
{{ $t('FEZ005') }}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