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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內湖國民中學

校園公告彙整

轉知公務人員曾服務於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休假年資

{{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9月10日府人考字第1130147543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銓敘部民國113年9月5日部法二字第11357408341號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9月5日部法二字第11357408342號函辦理(併附原函)。

二、銓敘部旨揭令釋自114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曾服務於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 $t('FEZ003')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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