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獎學金類型
(一)清寒獎助學金: 家境清寒,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二)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 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學業成績: 該學年學要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三、獎學金金額與名額
國小組: 取最優前20名,每名3000元整
國中組: 錄取最優前30名,每名4000元整
一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標註之學年為基準報名(國一學生須持小學六年級成績單申請,並報名國小組)
四、申請時間: 113南10月14日至113年11月15日止
備註: 本校學生欲申請請先洽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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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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