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申請期限: 114年11月15日之前
二、申請資格: 需符合下列條件:
(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專 生及夜校生)。
(二)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 三)國小、國中、高中(職)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 國小在90分以上,國中及高中(職)在85分以上者。
( 四)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1.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 一而無怨尤者。
2. 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3. 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具體事蹟者。
4. 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 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三、獎助金額
國中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
四、申請方式
(一)一律由學校提出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
( 二)請學校於114年11月15日前,備妥下列申請(證明)文件,並請依下 列順序裝訂後,掛號郵寄本會受理,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附件1)。
(二)師長推薦書(請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附件2)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附件3)。
(四)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 本。
(五)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清寒證明影本。
(六)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4) (七)學生名冊/匯款資料表(附件5)。
六、申請表請各推薦學校自行繕印,或上教育部「圓夢助學網」 (https://helpdreams.moe.edu.tw/)下載。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10|
{{ $t('FEZ005')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