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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內湖國民中學

校園公告彙整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 門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9月22日府人考字第1140154376號書函辦理。

主旨: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 門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9月10日院臺法字第114101981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旨揭修正注意事項第三點、第四點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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