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9月26日府人考字第1140162903號函辦理。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以,因應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帶來豪大雨,造成花東地區重大災情, 請各機關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人事總處114年9月25日總處培字第1143027201號函辦 理(併附原函)。
二、本次樺加沙颱風來襲,為東部地區帶來豪大雨,造成花蓮、臺東等地重大災損,依人事總處114年7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5499號函(諒達)以,考量受災區(包含其他 重大災損地區)多有高齡獨居者,其子女因長年離鄉工作無法即時協助親屬善後處理,為利公教員工實際照護需求以加速災後重建,公教員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如有旨揭辦法第13條規定所定情事,請各機關學校依規定本於權責從 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三、本府同仁如有親友在光復鄉受災需要協助,歡迎聯繫社會 處專責窗口(社會救助與老人福利科, 電話 : 03 5352653 / 03-5352657),本府將全力提供必要支持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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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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