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5年3月16日府教學字第1150044745號函辦理。
主旨:「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第4點, 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3月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46004556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556B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國民及學前 教育署人事室洪小姐,電話:(04)3706-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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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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