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劉安莉
{{ $t('FEZ002') }} 教務處|
一、凡就讀新竹市所在地公立國中、日間部高中職學校之日間部在校學 生,符合下列各款者,均得申請本獎助學金,經本會審查通過後擇優 頒發之:
(一)前學年之學業成績總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 二)前學年未受記小過(含)以上處分者。
( 三)、轉學生及新生以畢業學校最後一學年之成績審查之。
(四)、本項獎助學金之評選,如遇條件相同者,悉依本會獎助學金審查 會議決議之公告辦理。
二、 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新竹市公立國中生獎助名額10名,每人新台幣2,000元。
三、申請時間及手續:
(一)申請時間:每年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二十日止。
(二)申請時需備下列文件:
1、本會獎助學金申請書、個資條款及同意書。
2、前學年學業成績單。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新竹市各區低收入戶證明書,或導師依該學生之實際家庭經 濟狀況出具導師推薦函。
5、學校之推薦書函。
6、每校薦選人數上限3人,若超過名額,則依網路表單填報時 間排序,列選優先完成填報前三名者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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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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