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處|
一、說明:
1.為提升聽障駕駛人行車安全,落實友善無障礙交通環境,交通部已於115年7月27日發布公版「聽障駕駛識別標識」。
2.鑑於部分地方政府如臺北市、臺南市等已自行製作聽障駕駛識別標識供民眾索取,各地標準不一,爰建議訂定統一識別標識並宣導友善聽障駕駛行車環境。
3.別標識經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參考國際標準組織ISO公共圖標設計,並經會商相關單位研商獲有共識,本部於115年7月27日對外發布。
二、聽障駕駛識別標識:
1.圖示意涵:以ISO 7001 PI AC 007公共圖標為基礎,並加註「聽障行車」字樣,傳達友善聽障通行之交通環境概念,協助其他用路人、執法人員及救援單位於道路環境中即時識別車輛駕駛人為聽障人士。
2.使用方式:建議聽障駕駛人將本標識黏貼於車輛後擋風玻璃左下側或車身左後側,以利其他用路人辨識。
三、宣導事項:
1.倡導其他用路人以燈光代替按鳴喇叭、採取適當之輔助或禮讓措施,營造友善包容聽障通行之交通環境。
2.本標識不具強制性質,由有需要人士自願性索取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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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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