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劉安莉
{{ $t('FEZ002') }} 教務處|
依據本基金會清寒優秀獎助金申請辦法暨要點辦理。
一、申請資格:品學兼優,家境清寒。
二、金額:每名新台幣 國中 壹萬元正。
三、申請方式及期間:
1、方式:由學校推薦並填具申請書(附件一)及蓋妥印領 清冊(附件二)並附成績單及清寒證明。
2、期間:請於十月十五日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頒發獎助學金:預定十月底委託學校頒發。
四、審核:由本基金會審核小組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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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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