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立內湖國民中學

校園公告彙整

轉知教育部114年規劃辦理「特殊教育在職教師加註需求次專長學分班」需求及薦送表,請有意參加同仁於12月31日前轉知人事室

{{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12月26日府教特字第1130209551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教育部114年規劃辦理「特殊教育在職教師加註需求次專長學分班」需求及薦送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4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3855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增進中小學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教師「視覺障礙」、「聽力與語言」及「情緒與行為」教學專業知 能, 爰規劃辦理上開3類需求次專長學分班。

三、旨揭學分班規劃說明如下:

(一)薦送資格對象:具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且為國小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並任職於中小學或特 殊教育學校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修習課程學分數:最低應修12學分,教師於修畢課程後, 於特殊教育學校(班)教師證書註記修習之需求次專長。

(三)開班時間及費用:將視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4 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開班費用由教育部支應,學員無須支付學分費。

四、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如附件),貴校若有需求,請於114 年1月3日(星期五)前函復,並將excel檔回傳(010547@ems. hccg.gov.tw),逾期視為無需求。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12-26|

{{ $t('FEZ005') }} 82|